• 浙江省温州市三举措规范宗教行政执法行为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浏览:1872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 近日,温州市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严格执法,采取三方面举措规范宗教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实践,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制作和使用执法文书,推进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配备必要的照相录像录音等执法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纸质和音视频记载,注重行政执法证据收集运用。近期市民宗局新配置了6台执法记录仪,各县(市、区)民宗局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三、探索执法信息化建设。借助民宗智能管理平台,探索执法信息互联互通,要求各地实行行政执法全卷宗电子化存档,及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形成行政执法情况及时通达、案卷网上评查、评估高效便捷的信息化管理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监督管理。

    (转自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CopyRight © 2013-2023    主办单位:天然道观    地址:浙江省 温州市永嘉县乌牛镇东蒙山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
推荐网页浏览分辨率1024*768     备案号: 浙ICP备19052630号-1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2402002318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浙(2022)000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