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民宗委组织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浏览:1879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 浙江省民宗委组织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9月15日,浙江省民宗委副主任莫幸福受主任楼炳文委托召集省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学习讨论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莫幸福首先介绍了《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以及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省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怡藏、董中基道长、马杭清、方法全、潘兴旺等围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颁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里程碑,是全国宗教界期待以久的一件大事、喜事,对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贡献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宗教界对《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表示坚决拥护,坚决贯彻。

    莫幸福在听取了大众的讨论后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学习力度;二是要抓好《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做好《条例》修订后的配套工作;三是要运用条例解决突出问题;四是要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

    (来源: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CopyRight © 2013-2023    主办单位:天然道观    地址:浙江省 温州市永嘉县乌牛镇东蒙山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
推荐网页浏览分辨率1024*768     备案号: 浙ICP备19052630号-1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2402002318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浙(2022)000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