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温州市强化佛道教场所常住人员管理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浏览:2325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 为依法加强佛道教事务管理,切实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社会化管理水平,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以“三举措”为主抓手,进一步规范佛道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的管理,合力推进“规范年”建设和示范场所创建活动,着力确保G20峰会期间佛道教活动场所的平安有序。

    一是全面开展常住教职人员普查。按照属地原则,温州各县(市、区)民宗部门指导和督促佛道教活动场所及时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包括:法名、俗名、身份证号戒牒(度牒)证号、教职人员身份证号、入住登记时间等,做到人册一致。

    二是完善常住教职人员报备机制。各地佛道教活动场所每年两次将常住教职人员登记情况向当地民宗部门报备,即:上半年于1月15日之前报备当地民宗局,下半年于7月15日之前报备当地民宗局。

    三是建立健全教职人员挂单时时登记机制。佛道教活动场所对来寺观临时挂单的人员,要时时登记入册,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核甄别。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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